时间:2024-12-13 15:38:55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中医药综结合函〔2024〕123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办医政发〔2022〕17号)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的有关安排和要求,进一步推动中西医结合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标准》(可从国家中医药局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12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责编:林飞雨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听取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推进好房子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研究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有关举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