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3 12:12:00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
闽卫宣传函〔2024〕1376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疾控中心,委直属各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
为全面系统提升全民健康素养,进一步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印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2024—2027年)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24〕13号,见附件),请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健康知识普及,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结合每年6月健康素养宣传月及各类卫生健康日,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要加强上下级和多部门联动,针对不同人群存在的健康问题及健康影响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宣传与干预,扩大健康科普服务覆盖面,力争2024—2027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年均提升2个百分点,全省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持续提升。
二、加强健康科普作品开发,扩大健康传播影响力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发制作系列科学权威、适合不同人群的优质健康科普视频、图文等作品,打造各类健康科普品牌。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新媒体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广泛传播权威健康科普作品,扩大健康科普信息的影响力。
三、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绩效考核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科普队伍建设,挖掘优秀科普人才,组建健康科普团队。要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工作激励政策,激发创新活力,让更多医疗卫生人员享受到绩效考核、课题申报、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制度保障,激发投身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的工作热情。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2024—2027年)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2024—2027年)的通知.pdf
审校:冯瑶
责编:王春丽
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听取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推进好房子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研究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有关举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