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7 16:08:19 来源:国家药监局
为加强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按照《意见反馈表》格式要求反馈至电子邮箱yaopinjianguan-2@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意见反馈”。
附件:1.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8月1日
审校:冯瑶
责编:王春丽
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听取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推进好房子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研究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有关举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