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7 15:55:2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健委
为贯彻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导各地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起草了《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联 系 人:马宇婷
联系方式:0991- 8569937(传真)
电子邮箱:xjwjwjcwsc010@xj.gov.con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4日
审校:冯瑶
责编:王春丽
《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