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5 10:46:27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强牛黄(指天然牛黄,下同)进口管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会同海关总署起草了《关于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2),于2024年7月19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zhongyaominzuyaochu@nmp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牛黄管理意见反馈”。
附件:1.关于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海关总署办公厅
2024年6月21日
审校:冯瑶
责编:王春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评估工作,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制定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商务厅(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为巩固完善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国疾控规财发〔20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有关要求,加快推